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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買東西 被店員說沒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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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8 14:46: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今天在一間書局,有一名小朋友買了一樣玩具 付錢之後 去展書的地方 找媽媽
但要出書局的們的時候 店員說他沒付錢 說他偷東西 然後要罰一千倍 然後那個媽媽就跟他吵架
....店員堅持他偷東西 就跟媽媽吵架 那個媽媽就說 他拿出發票 要跟他談條件 說 如果他真得有偷願意罰一萬倍給他
但是沒有 店員要環一千倍給媽媽 店員 就說 這是不合理的罰一千倍.我就想 既然自己也覺得不合理 為什麼要這樣定規定給客人呢?
魯智深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6-8 17:16:4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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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6-11 00:18:4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2 魯智深 的帖子

謝謝分享, 可是這樣來說的話 法律好像比較保護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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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6-11 05:25:0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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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倪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6-11 12:01:4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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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2 11:19:26 | 顯示全部樓層
那位媽媽應該是為了給孩子爭一口氣吧
其實...大家各讓一步吧

1.如果店家在沒有你的許可下.限制你的行動.
你可以告店家妨礙自由.
(如果你想要告綁架是不可能啦)
2.如果店家再沒有員警的陪同下對你搜身.
你可以加告店家對你性稍擾
(性稍擾對男客或對女客其實都可以使用)
3.如果店家再大庭廣眾之下罵你點點點或差差差
你可以還可以在告公然污辱

法律上確實是沒有讓店家可以自訂賠償金額的權利
如果店家硬要你賠償.你要告店家恐嚇取財.
不是都可以成立的(要看法官)
相對於的.
如果店家找警察來處理ㄋ?
你的孩子並不是不可能因此留下紀錄

既有的事實及證據會影響判決
並不是懂法律越多的人才會贏

[ 本帖最後由 danvivi66 於 2008-6-12 11: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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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5 12:17:39 | 顯示全部樓層
對阿  很多超商都會在店裡貼上偷竊罰一百倍  可是小偷好像都沒有真的被罰一百倍...況且一看就知道店員擺明看小孩好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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