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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兔子被撞死」 師猥褻女學生恐嚇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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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7 12:30: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17日

    在彰化開設補習班的戴男為女學生補習時,竟加以強吻及猥褻,事後又以其夢見「兔子被車撞死」為由,要生肖屬兔的少女不可將此事告訴他人,否則會遭不幸,少女害怕遭到橫禍而不敢告訴家人,最後受不了煎熬才告訴同學,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10月。
判決書指出,戴姓男子為彰化縣一家補習班的負責人,在100年12月間,其補習班的一名12歲少女因成績不佳,戴男將她單獨留下來加強補習,沒想到他竟趁機強吻及猥褻少女,事後他又告訴少女,夢見「兔子被車撞死」,要少女不可將此事告訴他人,否則會遭遇不測。
由於這名少女的生肖屬兔,她害怕遭到橫禍,不敢將此事告訴家人,最後在受不了煎熬下,偷偷將此事告訴同學,而其同學轉告其母親,才將此事揭發。檢方依強制猥褻等罪嫌將戴男起訴,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
戴男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法官改判他有期徒刑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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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網友又在撻伐,
再一次恐龍法官的判決!!~
不過小弟認為,
法官也是要依法來判刑的,
而不是可以隨法官心意來判決的!!~
這樣一來不就很恐怖了!!~
法官不就完完全全掌握了,
罪犯的生死大權嗎?

雖然不否定有恐龍法官的問題,
但小弟覺得最大的問題,
是目前台灣律法的漏洞與過時,
畢竟法律也是要隨時代而有所增減的!!~

不過台灣修法的速度,
真是慢的可以(除了洪仲丘案件外)!!~

特別是修法的案子,
還有經過那些沒有法律背景的立法委員!!~
很奇怪的現象不是嗎??
發表於 2014-2-14 15:58:40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名狼不服從判刑還上訴..
反而判的更重..自己做錯還不知道悔改..
其實希望法官可以一視同仁..
不要有可恐龍法官出現..
因為不公平的判法..會讓我一些迷思..
可能這個法官是收{ 賄 }還上面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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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15 00:47:46 | 顯示全部樓層
為什麼總是有人可以想出很莫名其妙怪力亂神的理由
夢到兔子被撞死所以不能講出去?
這種話講出來自己都很難相信了還要別人去相信有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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