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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丈夫腦中風送醫 妻怒告小三獲賠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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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29 16:55: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016-07-29 12:40 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李姓元配接到醫院通知丈夫腦中風、送醫急診,發現旁邊多了一個女子,才驚覺丈夫和黃姓小三上旅館偷情,怒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雖黃女辯稱因男方告訴他已離婚,她才交往並發生性關係,但兩人見面場所都是汽車旅館,且她未查看身分證或婚戒,判應給付50萬元,可上訴。

李女指出,黃女明知她丈夫已婚,還和他開房間。黃女辯稱,雖確實與男方發生性行為,但他先告知已離婚,並非故意或過失侵害李女婚姻圓滿。

法院審理查出,陳姓丈夫證稱因黃女有一陣子不理他,所以才對她說自己已離婚,她才願意交往。法院認為,陳在去年送醫急救時,黃女沒有及時出面和李女釐清和她丈夫的關係,或是表明是被陳訛詐,悖離常情,也未盡查證義務就直接與陳交往。
發表於 2016-7-30 08:51:32 | 顯示全部樓層
謝謝版大無私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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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弟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6-7-30 18:49:1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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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31 09:10:46 | 顯示全部樓層
照這樣看來....以後交男女朋友要先查清楚對方的祖宗十八代才能交往
認真說起來應該要判中風的人才對
為何會有妨礙家庭這個罪名??
那些名門望族哪個不是好幾個老婆~而且都是同時存在也沒離婚的
要判刑先把那些人判決再說
追根究柢就是男的不夠有錢啦~只要他身價數百億
別說小三~有小五小六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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