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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健康] 手搖杯糖量標示 有誤導消費者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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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7-24 09:56: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手搖杯糖量標示 有誤導消費者疑慮

每到夏天就是民眾購買飲料的旺季,根據董氏基金會調查,以1杯700ml的飲料計,含糖量最高可達91g,幾乎是成年人糖攝取上限的2倍;因現行規定業者須標示的糖量和熱量並不包括外加配料(如:果漿、粉圓、紅豆等),但此次調查實測也發現,飲料是否外加配料在熱量上的差距可高達4.2倍,有嚴重誤導消費者的疑慮;強烈呼籲政府應精進法規,訂定及逐步落實的同時也讓廠商可完整標示含糖量及熱量,讓消費者選購手搖杯飲料時有判斷的依據也不被誤導。

衛生福利部於民國104年7月已實施「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規範手搖杯飲料業者需在販售店面明顯處標示飲料全糖的添加糖量及該糖量所含熱量。董氏基金會於2018年5~6月,調查18個常見連鎖手搖杯品牌,共計31間販售店面,並實測67款飲料,發現仍有3間店面現場沒有標示添加糖量及所含熱量。

因標示規定中有說明糖量及熱量標示得不包含食材配料(果漿、冬瓜露、粉圓、紅豆、綠豆等),但民眾在購買手搖杯時常會選擇含配料的產品,如珍珠奶茶、紅豆奶茶等。因此,也特別抽檢此種飲料,以評估食材配料的糖量和熱量。結果發現,同一款飲料有含食材配料和不含的熱量相比,最高可相差4.2倍,顯示若民眾在不明白廠商所標示的數值是不包含配料的情況下,是相當容易低估所攝取的糖量和熱量的。

董氏基金會尤宣文營養師說明,據國民健康署今年公布之「國民飲食指標手冊」建議,每日飲食中添加糖攝取量不宜超過總攝取熱量的10%,添加糖指在製造或製備食物時加入的糖或糖漿,不包括自然存在食物內的糖,如牛奶和水果,以成人每日2000大卡計算,添加糖所提供的熱量不得超過200大卡,約50公克的糖。

尤宣文提醒,民眾應注意糖量風險和熱量來源,減少喝含糖飲料是避免超過每日糖攝取上限最有效率的方式,建議喝白開水,避免從飲料中攝取多餘糖和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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