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指出,俗稱電子煙之產品,包括尼古丁及非尼古丁電子傳送組合(electronic nicotine and nonnicotine delivery systems,ENDS/ENNDS),係以電子裝置將含有尼古丁或不含尼古丁成分之溶液(煙油)汽化,供人吸入,模仿菸品使用之產品。電子煙因具有下列幾個特性,對菸害防制及公共衛生政策產生極大挑戰:一、許多標榜無尼古丁之煙油,皆測出含有尼古丁;二、使用者可選擇購買不含尼古丁的煙油,之後再添加尼古丁;三、多樣性之產品設計及命名;四、多數年輕的電子煙使用者未曾使用過紙菸,然而相較於未曾使用電子煙者,未來有二倍以上進而使用紙菸之可能。因此,世界衛生組織呼籲各國立法與管制機制,需努力追上持續變化的產品特性,並建議各國應確保其菸害防制相關法令,足以管制所有形式的新類型尼古丁及菸草產品(novel and emerging nicotine and tobacco products),以確保業者不會利用任何管制或法律漏洞,販賣及行銷該等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