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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用毒無罪理念 王清峰:完全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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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6-14 05:18: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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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4 06:38:32 | 顯示全部樓層
既然今天已經有人提出這個問題 我也來談一談這個問題
ps:無法理解的庸人 就不要來討論了 因為你根本不知其所以然 只會人云亦云 無法明白真相 你只會跟著傳說 一直傳說下去而已
就像思迪麥口香糖的廣告 說到最後 變成了 貓王在鋼琴上昏倒了
說穿了 你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毒品 而且用錯詞(政府要宣導 當然要用 毒 來警告你囉 不然你們怎麼會怕呢)
你們口中的 毒 她不是毒 他跟醫院 藥房裡賣的藥一樣 只是眾多藥裡面的一種藥(砒霜 被蛇咬到 鶴頂紅 這才是毒)
她有讓人輕飄飄 有精神 興奮的作用 醫院也用來減輕病人的痛苦 或安樂死
(降血糖的藥的功能是降血糖 咳嗽藥解咳嗽 心臟病的藥有醫心臟病的功能)
你們不知節制濫用藥的用量 才會出問題(不信嗎? 你把降血糖的藥 心臟病的藥 . . . 一次幹掉半瓶 看看妳會不會怎樣)
安非他命 大麻 等 以前我在用的時候 都只在期中 期末考 與 辦露營的時候 才會使用
她可以讓你三天不睡覺 精神很好 但是呢 藥效過了 隨之而來就會很疲勞
(因為他將三天來的精力一次讓你用完 讓你完成了該做的事情 接著你要去休息睡覺
因為你兩天沒睡了 難過是一定的 就像你打麻將打兩天沒睡 你沒用毒品 但你要睡也是很痛苦一樣 請不要把罪 怪給安非他命)
我會睡上30個小時(睡前記得吃飽喔 因為你睡覺時也要體力 因為你一次用掉三天的精力也需要營養補)
我根本不會有毒癮問題 我也沒有抽菸 煙癮問題(抽菸真的有穩定思緒 集中思考的功用 真的)
我已經十幾年沒用過毒品了(只在高中 大學用過 畢了業便不在用過 我從沒花一塊錢買過毒品 都是跟朋友要來的)
他們常會瞪我 意思就是 很貴耶 自己不會買啊 不過我人脈好 人緣好 倒是都要的到
也不喝酒也沒抽菸(一年大概5支而已 也就是思緒糟透 無法思考才會去買包點個一支來抽 之後整包都送給別人沒抽)
問題來了 不過就是有一堆白痴不喜歡精力用完後的疲勞感一直用 有的白痴每天吸 吸到胃出血 真是智障 都不會節制
人家安眠藥也是睡覺才吃 妳會每天當三餐吃嗎 那不出問題才怪
或許那種感覺跟做愛一樣美妙 所以才會戀戀不忘 可是你每天叫我做愛我也會吐 會頭暈 會精力衰竭死掉啊
一切都是自己自作孽 不要怪安非他命 搖頭丸 大麻 他們只是一種藥 不是毒 是你濫用才出問題
所以不要言過其實 要懂真相 然後自己要做正確的使用方法才不會有問題

現在主張賣毒的人重罪 吸毒的無罪 倒是可行的 杜絕來源才是重要
庸人 意志不堅 思想 品格有問題的人不要看這篇文章啊 出了事又罵我 不要怪到藥品身上 那是你自己放縱自己才會這樣
還有這些東西不會消失 因為醫院也要用 她就是一種藥 你不要去濫用過度 他是好的 是被人搞臭掉的
我現在頭痛到受不了 才會勉強吃顆普拿疼 我不常吃  因為他也會上癮 不要常用 而且劑量會越來越重
這也是心理依賴作用 同事間都喜歡買air way口香糖 每天一直咬 到後面 一天不咬會受不了
所以一切都是人自作孽 不要怪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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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4 09:39:2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2 chienyeh 的帖子

感謝大大的現身說法...
賣毒的人重罪,吸毒的無罪,其實算是滿先進的想法,
一般人恐怕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接受,
但總比"殺人不用判死刑"這一項較容易讓大家認同,
法律是需要進步的,但是法律卻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所以人民的同意與否才是法律是否可以修改的依據,
大家再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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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 該用戶已被刪除
 樓主| 發表於 2008-6-14 11:46:5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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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4 20:10:56 | 顯示全部樓層
毒品,害人不淺。毒品因國家禁所以量少價格高,毒品價高但上癮的人沒錢只好犯罪而造成更多治安上的問題。若能除罪化加上開放進口有政府控管給上癮的人合法取得的管道。但實施後黑道少了此項收入,而實施這項政策的法務部長安全則危矣。(此為小弟之淺見),但我國看來是不可能實施這樣的政策,甚是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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