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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桃園縣 桃園市狗狗不能進公園 (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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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24 05:22: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各位愛護寵物的朋友們 :

去年桃園縣長發佈一個德政 跟從台北 新竹 台南 高雄等城市  
這是一個未來的趨勢  一個進步中的國家和城市  
都是和寵物 動物一起分享設施
實施「桃園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該自治條例賦予民眾能攜帶寵物合法進入公園之法源,對於許多愛狗人士來說,實為一令人開心振奮的好消息。

但桃園市卻認為有些人會不守法 不清理狗排泄物與做好防護措施 逕自規定桃園市的公園還是不准狗進入 如果帶寵物的主人不守法 那就受罰 我相信有寵物的主人都能理解

如果因為其他人的不守法 連同我們這些守法人的權利都要剝奪
這不是"法"的原則吧

桃園市公所連執行都不願意 也不願意加強宣導
不願意花時間讓寵物證明 我們也是願意守法
也不願意花人力針對不守法的人處罰

只願意消極禁止 不去肯按桃園縣的規定走
這樣不是上頭有規定 下面的卻帶頭反對

我不懂這樣的市公所 到底為我們這些市民做了什麼?

請大家幫忙 寫mail給 以下 的單位 讓他們聽到我們的心聲

縣政府信箱網址 http://bossmail.tycg.gov.tw/

蘋果日報爆料網址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Complain

桃園縣議長信箱 曾忠義 tycca001@tycc.gov.tw

立委吳志揚辦公室 john@johnwu.com.tw

請大家一起集結力量 爭取我們的權利!!

也請有寵物的主人 好好的遵守規範 讓大家知道 我們的寵物不會帶給大家困擾
發表於 2009-3-24 16:38:12 | 顯示全部樓層
::38: 狗狗的散佈空間越來越少了''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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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3-26 02:11:34 | 顯示全部樓層
成功了   大家可以在桃園的公園遛狗了  

以下是縣政府回給我的

感謝您對本縣寵物的意見及指教,本府城鄉發展處曾召集協調各鄉鎮市公所達成公園開放民眾蹓狗之共識,各鄉鎮告示立牌及其他設施視其作業時間進行修正,過渡期間內民眾只要愛犬做好防範措施並繫好牽繩,記得隨手將動物的排泄物清理起來,即可帶您的愛犬到公園內運動,再次感謝您提出寶貴的意見。

敬祝安康

縣長 朱立倫 敬復
■您對回覆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農業發展處動物防疫所 承辦人:曾耀鼎 電話:33267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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