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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資訊] 患妊娠高血壓 每天加強留意胎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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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10 05:49: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健康醫療網�記者張玉櫻報導

據國內統計,在懷孕期間因發生某些疾病或情況的高危險妊娠比例約佔懷孕的兩成。國泰綜合醫院婦產科張美玲主治醫師表示,對於診斷為高危險妊娠的孕婦來說,健保提供的十次例行產檢已不能滿足,產科醫師會視個別情況安排相關檢查及會診,以及生產時機的擬訂。而在高危險妊娠之中,妊娠高血壓較為常見。

孕前有高血壓 孕期易有妊娠高血壓
妊娠中期以後新發生之高血壓(收縮壓超過140mmHg或舒張壓超過90mmHg)為妊娠高血壓,而懷孕前即存在的高血壓則稱慢性高血壓,高血壓加上蛋白尿則為子癇前症,高血壓相關疾病在孕期發生率約佔2∼4%,是一種胎盤疾病。患有高血壓之孕婦有較高比例發生妊娠糖尿病,反之亦然。而嚴重型子癇前症(收縮壓超過160mmHg或舒張壓超過110mmHg)往往會併發其他器官病變,諸如肝指數惡化、溶血、血小板過低、腎功能下降、肺水腫、頭痛、上腹痛、視力模糊;甚至引發全身抽搐(就稱為子癇症)、胎盤提早剝離、肝腎衰竭、凝血異常導致全身出血及產後大出血、腦中風以及死亡。

危及母嬰健康時 立即安排生產
由於高血壓會阻礙胎盤供應氧氣養分給胎兒,因此也會導致胎兒生長遲滯、缺氧、早產甚至死亡。影響程度不容忽視,必須視病況及妊娠週數來處理。病患必須配合醫師建議,例如低鹽飲食、居家監視血壓、定期回診檢查,必要時須住院接受24小時母嬰監控及藥物治療。藥物治療包括抗血壓藥、類固醇、硫酸鎂,皆屬於治標(及保護早產兒)而不是治本,移除胎盤才是最有效之治療方法,因此一旦發現病情惡化可能危及母嬰健康時即應安排生產。產後亦須定期追蹤確保血壓及所有器官功能已回到正常。

若胎動減少 須立即回診檢查
罹患妊娠高血壓的病患除了監測血糖及血壓外,還必須密切回診接受胎兒監視器檢查,排除胎兒缺氧之可能。每天也應加強注意是否有胎動減少之情況,因為這是胎兒缺氧的表現,此時須立即回診檢查,千萬不可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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