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1128|回復: 2

[社會] 打姨救母 正當防衛不起訴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6-10-11 14:19: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聯合新聞網�記者羅建旺�宜蘭報導-2016年10月11日 上午02:27
花蓮謝姓青年因媽媽被小阿姨打,勸不了架,打了小阿姨一拳,被阿姨告傷害,但檢察官偵結認為,他是「救母」,屬正當防衛,且只揮一拳制止,沒有過當,因此不起訴。

花蓮縣26歲謝姓青年今年2月28日傍晚,在宜蘭縣頭城鎮、阿姨住家樓下的麵店,因見42歲的阿姨與媽媽爭吵後,竟拉扯媽媽的頭髮,並拳打媽媽的頭,謝想拉開兩人,但阿姨的力氣大,麵店兩名員工來幫忙,也無法把分開兩人。

在勸阻無效下,謝姓青年為救母親,揮拳打了阿姨的右臉,造成他阿姨的右額面與右顴部挫傷血腫,謝的阿姨驗傷報警,控告謝姓青年涉嫌傷害、觸犯家庭暴力罪,謝姓青年因此被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不過,檢察官偵查發現,謝姓青年是因為他的阿姨毆打自己的媽媽,經眾人勸阻無效後,為避免媽媽繼續被打才出手,用意是阻止阿姨的不法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況且他僅以徒手毆打阿姨一拳,在他阿姨停手後,立即停止攻擊,造成的傷害尚屬輕微。

檢察官認為,謝姓青年的手段並沒超過正當防衛程度,未構成防衛過當,因此不起訴,不過謝姓青年的阿姨因毆打自己的姊姊(謝姓青年的媽媽),造成臉部裂傷、上臂瘀傷,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如果傷害罪成立,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
發表於 2016-10-11 16:14:44 | 顯示全部樓層
謝謝大大的分享~
可是才罰一千元以下罰金會不會太少~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6-10-11 21:53:52 | 顯示全部樓層
吵架打來打去有什麼好告的
只要不是重傷害根本就各打五十大板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8-3 21:47 , Processed in 0.098448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