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4816|回復: 7

[台灣] 和誘罪若不成立 可以用何罪提告??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09-6-13 10:20: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請問魯版主或各位大大

妨害家庭和誘罪 (女剛滿16    男26  女離家25日)  
雖女自願離家   但男卻無勸其返家並提供住所   更教唆他人為女掩互隱瞞   使其脫離家庭保護長達25日  外帶休學   
昨日第一次偵查庭   檢座ㄉ心證較偏向和誘罪不成立 (亦即不起訴)  
請問:   1.  若和誘罪不成立   可以用何罪提起告訴並使其獲得起訴成立
               2.  若和誘罪不成立   但女確實脫離家庭保護   是否可用脫離家庭保護來主張  使其成立
               3.  是否還有第二次偵查庭  檢座只說等通知     (謝謝賜教)
雲想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6-14 00:22:38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6-14 02:54:32 | 顯示全部樓層

某甲至警察機關欲調閱當時製作筆錄案卷,警察可以拒絕當事人之所為嗎?

依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三十三條第二項無辯護人之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內筆錄影印本但筆錄內容
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
所以如以提起公訴或自訴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官因偵查不公開所以不可以讓當事人調閱當時製作筆錄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魯智深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6-14 05:38:51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魯智深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6-14 05:42:07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6-15 00:58:2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4 魯智深 的帖子

是沒錯因為目前法條只有針對審判中才可以調閱筆錄與卷宗但該權利只有辯護人才有對無辯護人的被告無疑是剝奪權利
但沒辦法這是立法層次的問題了也需要我們偉大的立委去正視嚕所以偵查中因檢方在偵查中偵查不公開所以無法調閱檔案
卷宗因有可能會影響檢察官的辦案與搜證所以啦現行法沒有給當事人偵查中相對權利只能期望修法時各位偉大的立委能注意到
這非常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問題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雲想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6-15 16:03:06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6-19 14:34:1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 D.D. 的帖子

敬告樓主

若女滿16歲,被和誘的情形,而檢察官傾向不起訴,在刑法上似乎沒有其他的罪提告。

因此最好能在和誘這個部份影響檢察官的心證。

例如有男女的通話錄音、來往信件紙條等一切可以證明對方誘使女方脫離家庭。

或者,確認在離家之時,女方是否已滿16歲,若是女方還未滿16歲就自願離家,

就能成立略誘罪。

此外,只能民事求償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8-1 22:47 , Processed in 0.098356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