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2186|回復: 6

質疑組改法 關中:不容黑官漂白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1-6-13 14:41:5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13/78/2t7cy.html因應政府組織改造,立法院初審通過勞健保局組織法修正草案,將開放勞、健保局的金融雇員及專技人員轉任為公務員。考試院對此一再表達反對立場,院長關中更在考試院會撂下重話,直指不具法律任用資格者,在政府任職就是黑官,「考試院絕不容許黑官藉組織改造漂白!」

對關中直言反對「黑官漂白」,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說,委員會初審通過的意見可以在朝野協商的時候再拿出來討論;他身為負責協商的角色之一,不方便主張關中的意見是好還是不好,但朝野協商的時候各黨委員都在,大家會審慎做決定。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贊成關中的說法,他說,「關中講的沒錯啊!」他尊重關中的講法。

關中本月二日在考試院會指出,考試院在立法院審查相關組織法案過程中,一再表達反對金融雇員轉任公務員之立場,卻在立院遭受壓力,目前相關法案已照行政院版本初審通過。

關中說,國考是公開競爭的考試,過去曾有一些非公開競爭的考試,但隨著國家法制化,這些案例已不復存在,如果政府現在還讓未經公開競爭考試人員取得任用資格,試問考試院辦理國家考試有何意義?

關中表示,組織改造由研考會負責組織架構,人事局負責編制員額,至於官制官規則由銓敘部負責,對於這些職掌,必須嚴守最低限度的法律界限,立法院審議若欲變更,應該先修法,而不是任意擴大解釋或援引比照,「不能視考試院為無物」。

關中強調,非經公開競爭考試、不具法律任用資格者在政府任職,就是黑官,取得公務人員資格絕對不合法,銓敘部應拒絕為其銓敘,考試院依法行政,必須有所堅持。

轉任制度 破壞國考公平

考試院官員指出,金融雇員、專技人員並無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不過專技人員執業相當時間(一般為兩年)後,可藉由轉任制度成為公務員;該制度自八十二年實施以來,屢遭質疑破壞國考公平性,考試院已傾向廢止,近年來對於專技人員申請轉任已採從嚴審核。
===================================
雖然我很討厭關中  不過他講這點我給他拍拍手  希望他有魄力做到
專技人員都嘛是有門路才能進去 靠門路去做公務員 那拼死拼活考試的人是白吃嗎?
這不公平的政策的確應該要否定!
不知道國民黨願不願意修改這不公平的政策?

既然關中這麼有魄力黨職併公職要不要也一併處理   什麼甲等特考的公務員資格要不要重新審視?

春喜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6-13 23:29:23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1-6-13 23:36:01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我很討厭他~~
不過他這次真的說對了....
如果這樣就可以轉任的話....那其他人拼死拼活考試是為了啥?
是說他可能要先處理一下自己甲特吧....
馬英九也是甲特順便處理吧....
還有就真的是黨職併公職的計算....順便拿出來批好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1-6-13 23:54:31 | 顯示全部樓層
有種的話,直接跟立法院建言,請立委修法
那我會非常非常覺得你有GUST,希望這不是「口號」。
這樣他領18趴我還覺得他至少有為國家做一點事!
如果說隨便說說,說過就算,然後馬後炮的說一些理由推托說詞
這樣就是一點誠意都沒有,只是在演戲,演給大家看。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1-6-14 21:40:45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堆人都是黨職併公職的人,他在說別人的時候,請檢討自己一下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1-6-14 22:32:02 | 顯示全部樓層
相信國民黨不會那麼笨啦= ="
當然是只選對自己有利的方式作修改囉...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1-6-15 00:00:18 | 顯示全部樓層
當初信誓旦旦的公務員考績法 3%要考丙等 結果呢?????? 選舉到來 為求勝利 遇騜而轉彎 等者看巴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6-23 06:27 , Processed in 0.111794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