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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7-11五大類資源回收,單件最高可抵消費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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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7 15:45: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台灣便利超商密度位居世界第一,再加上24小時全年無休,儼然成為許多民眾的方便好鄰居,
舉凡一般消費、代收帳單、影印傳真或是沖洗照片,服務一應俱全,就連資源回收也能一次搞定。
以超商龍頭品牌7-11為例,店內採取以「量」計價(重量或數量),家中廢! 棄許久的乾電池、筆電、
手機,回收金額每件5元∼150元不等,同時還能做為購物金折抵當次消費,既環保又省錢,真可說是好處多多!

7-11資源回收一共包括:「廢乾電池」、「廢光碟片」、「廢筆電」、「廢手機」以及「手機座充�旅充」
等5大項目,民眾只要將回收物交由門市人員進行秤重、計件,回收總金額即可折抵當次消費。



「廢乾電池」、「廢光碟片」這2大項目的回收計價,秤重每0.5公斤 ,
當次消費分別可折抵8元和5元,秤重不足500公克的部分,門市會退回給顧客,
留待下次再回收。舉例來說,廢乾電池若秤重1.3公斤 ,抵用金將以1公斤 計算,
抵用金共計為16元,多出300公克重的電池,門市會退還給顧客;「廢筆電」
回收品牌不拘,每台可折抵150元;「廢手機」回收品牌不拘,每支可折抵15元;
至於「手機座充�旅充」,每組折抵5元,同樣品牌不拘,但必須包含完整的電源線才可回收。

《ETtoday新聞雲》貼心提醒您,上述5大類資源回收的購物金,全都不得抵用代收繳費、
代售、香菸等商品,並且僅限當次消費折抵,無法分次使用,若回收物過多時,建議可分批進行。
▼ 7-11資源回收項目一覽表
      7-11資源回收項目說明與抵用金額
      回收項目 折抵金額計算方式 說明
      廢乾電池 每0.5公斤 折抵8元 1∼4號乾電池、水銀電池、鋰電池、手機電池均可;工業用電池、汽機車蓄電池除外。
      廢光碟片 每0.5公斤 折抵5元
      (註:0.5公斤 約28片光碟重) CD、VCD、DVD等光碟片皆可,塑膠唱片除外。
      廢筆電 每台折抵150元 廠牌不拘,須含有螢幕、主機版、硬碟等零件,若電源線、電池遺失或無法開機亦可回收。
      廢手機 每支可折抵15元 廠牌不拘,須含有螢幕、主機版等零件,若電池、電池蓋、充電器遺失亦可回收。
      座充�旅充 每組折抵5元 廠牌不拘,必須包含完整電源線。
發表於 2012-3-27 20:49:26 | 顯示全部樓層
很環保的一篇而且很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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