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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Baal-Zebub

[社會現象] 鄰女叫床太銷魂 直闖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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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10 14:05:3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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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windman1970 於 2010-2-10 19: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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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10 16:09:13 | 顯示全部樓層
叫的太銷魂也不要去干擾別人阿
叫給自己男朋友聽就好嗎

那種聲音比噪音還要更難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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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5 18:06:54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的社會風氣,已經不像是童年記憶裡的單純及純樸,"出不閉戶,路不拾遺"的情況已不復見,人的慾望是越來越強,自治力卻越來越弱,這是不可不面對的事實,所以每天都有層出不窮的社會案件,但一旦發生社會案件,注意力往往集中在加害人的惡行惡狀,往往乎略被害人自我保護這一方面的問題。所謂"財不露白"就是同樣的道理,不引誘他人犯罪動機,不挑戰弱軟又可悲的人性,不製造他人犯罪環境,這是不讓自已成為下一個被害人很重要的關鍵。現在是講法律及自我意識的時代沒錯,可是法律是在"事情發生後"的處罰,別忘了事情已發生是不能重來。千萬別忘記"人性是脆弱的",人只是地球上千萬種動物之一,去除道德人跟動物是一樣的,其內心隱藏著原始的本性,不要讓自己暴露在危險的環境,好好的保護自己,不要讓自已成為下一匹狼眼中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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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森林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0-3-16 11:26:5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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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6 13:13:19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真的是社會有病
那這個人進去牢裡應該會有人好好照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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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6 17:31:41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人直接槍斃了,留在世上浪費糧食

對這些性侵犯用關或治療根本沒用

直接修法性侵確定者直接拉去槍斃才是上策

不配當人..   這真ㄉ好扯押  瞎報了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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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6 19:29:35 | 顯示全部樓層
太誇張
聽到叫床受不了也算理由
拖出去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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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6 23:36:56 | 顯示全部樓層
像這種禽獸不需要放出來了..出來只會在造成另一個受害者..牠本人心理就不正常了就算閹掉就不會犯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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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7 09:41:11 | 顯示全部樓層
應該採取閹割的刑罰吧  性侵的案件夜來越多
累犯一大堆  受害的都是無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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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7 12:49:46 | 顯示全部樓層
太誇張了
什麼社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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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kobe3000 於 2010-3-17 22: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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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7 15:48:12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很多人都是變態
像今天還看到一則新聞兒子(45歲)還強迫母親幫他口交
這個社會越來越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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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7 15:52:35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也找人侵犯他,不知道他會不會也認為沒有什麼!
強姦犯的再犯率一直不斷
又有誰真的在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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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7 16:23:44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太誇張了押  還有沒有天理押
自己控制不了 就要這樣 = =
法官一ˇ定要嚴懲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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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銘淇妙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0-3-18 00:41:2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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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9 00:38:3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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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0 19:58:41 | 顯示全部樓層
性侵人的真的很王八蛋  但叫床的也不應該 ... 都有錯 錯在於多跟少 ... 比預就像有些比較沒法控制自己情緒 或是無法壓抑自己的人 .. 妳還在他面前挑釁他 這不是不應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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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1 19:11:01 | 顯示全部樓層
"持不明物品刺她背部"

我比較好奇這所謂"不明物品"到底是啥= =?

感覺不會是太正經的東西或者"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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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1 23:46:1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這幾天還看到一則新聞,有個人性侵同居人的女兒整整十年,那小孩今年也才十歲,表示從嬰兒時期就開始了,是母親中途返家才發現惡行,馬上報警,警方偵訊時問嫌犯怎麼這麼狠心,那個壞蛋居然回答說:「那又不是我女兒,有什麼關係!!!」
這真的很過份!!!雖然說不是自己親生的,也看著她出生、長大,一點人性也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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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2 10:23:24 | 顯示全部樓層

性侵和搶奪財物

隨著社會之變遷,人心思變作為大&#32966;,但皆為人之隱私,均不可隨意侵犯,身為禮儀之邦的我們,有道德及法律之約束,不是你想怎檥就怎樣,侵門踏戶將人性侵並搶奪財物,數罪並罰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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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2 11:07:06 | 顯示全部樓層
剁雞雞好了....一次就讓他沒有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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