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舉報
1-4. 發表回覆帖時,不得有以下之情況 : M. 內容未滿 15 個字。 (不含標點符號) 以上限制,違反者,屬於主題帖之回覆帖者,每帖扣 30 金 ,如同一帖內有多項違反以 上限制情況時,本版得將該帖所有違規情況一併加總扣金。屬於投票帖之回覆帖者,將 被處以屏蔽內容外加{警告}一隻。(本論壇 {警告} 集滿 5 次者,直接禁言 7 天)
原帖由 有理 於 2009-8-20 01:00 發表 酒醉駕車要罰做牢二年 傷人要做牢五年 如果致人於死,十年以上 下重刑我就不信有人敢酒醉駕車 宣導是沒有用的,心存僥倖的人太多了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並轉播 回帖後跳轉到最後一頁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5-7 18:25 , Processed in 0.146898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