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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秦始皇怎樣管理舉世無敵的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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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0-13 05:00:4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1975年在湖北省雲夢縣一段鐵路的邊上,發現了一個裝滿竹簡的古代墓葬。長眠在墓中的是一個叫喜的秦國小官吏,他把秦國繁雜的法律一一抄寫在竹簡上,死後放在了身邊。竹簡上有這樣一些內容:在秦始皇登上王位的那一年,喜17歲,他向政府申報了自己的年齡,當時叫「傅籍」。「傅籍」的意思就是他開始登記作為一個壯丁,可以為國家效力了。
  竹簡上記載:喜分別在秦始皇三年、四年和十三年的時候,從軍打仗。從這裡可以看出來,在秦國,一個人一生服幾次兵役似乎沒有嚴格的規定。從17歲到60歲,只要國家需要,所有的成年男子隨時都要奔赴戰場。秦人還實行封爵制度,有二十級爵位,男子得到一級爵位以上,犯罪可以得到減免,普通人服役期限從17歲始到60歲止,而有爵位的人可以減少服役期,56歲就可以提前退伍,在當時被稱為「免老」。
  十年統一戰爭時,秦國調動了大約100萬的士兵,當時秦國的人口大約有500多萬,五個秦人當中就有一個士兵。從喜的經歷來看,秦國實行的是普遍的徵兵制,當戰爭爆發的時候,每一個秦人都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國家的安排。竹簡上記載軍糧是由國家統一供應的。據史書記載一個士兵每月的口糧大概在40斤左右,秦國滅楚,戰爭打了將近兩年時間,需要的糧食至少50萬噸以上。
  商鞅變法的核心是耕戰,就是要把老百姓塑造成只知道耕田和打仗的機器,其他事情都不要問,作為一個老百姓,要麼就是生產,多打糧食,要麼就是到前方去拚殺,多殺敵人。秦簡裡邊的田律提到,下雨、旱災都要及時上報,播種的種子數量,對耕牛的飼養和使用鐵製農具,都有明確的規定。國家用法律來保障對耕作的管理,以保證戰時的需要。
  統一戰爭前85年,巴國和蜀國都被秦軍所滅,巴蜀地區成了秦國的天然糧倉。李冰修建都江堰水利工程後,巴蜀地區從此成為天府之國。都江堰集灌溉和航運於一身,是古代水利史上最了不起的工程。公元前246年,韓國人鄭國為秦國在關中平原上,修了一條250公里長的大渠,可灌溉農田280多萬畝。從此關中變成了肥沃之地。
  就在鄭國渠完工的那一年,秦始皇發動了統一中國的全面戰爭。喜用竹簡記錄了秦軍攻打邢丘時發生的兩起案件。在攻打邢丘的戰鬥中,士兵甲斬首了敵人一個首級。士兵乙企圖殺死士兵甲,據首級為己有,卻被第三個士兵發現,圖謀不軌的士兵乙當場被捉拿歸案。秦軍在戰場上為敵人的一個首級竟要自相殘殺!是什麼驅使他們對敵人的首級如此渴望呢?
  商鞅為秦國制訂了一套任何別的國家都無法忍受的法律制度,從此整個秦國都嚴格地按照這套法律運轉。他規定秦國的士兵只要斬獲敵人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爵位一級、田宅一處和僕人數個。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這就是著名的軍功授爵制度。如果一個士兵在戰場上斬獲兩個敵人首級,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成為自由人。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隸,也可以轉為平民。
  軍功爵是可以傳子的。如果父親戰死疆場,他的功勞可以記在兒子頭上。喜的竹簡上說在軍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頓吃的飯菜甚至都不一樣。沒有爵位的普通士兵能填飽肚子就不錯了。由軍功而劃分的等級森嚴,也讓普通士兵產生了無止境的求爵欲丆望丆。在秦軍將士的眼中,尚武、為利益而競爭是天經地義的,敵人的頭顱就是換取地位和財富的等價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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